《百年梦现——卢志民和“中国第一村民小组”》
第 十 一 章
干 杯 金 士 百
5 6、 巴 斯 余 韵 :保 密 与 泄 密
    “尊敬的卢总裁和卢董事长:
    “合营公司的雇员告诉我们,上周末召开了一个有关我们之间就合营公司未来及双方间关系的谈判的会议,我们听说出席会议的有四平市政府高级官员、合营公司雇员以及新闻界人士。很明显,在会议上披露了有关我们谈判的某些保密信息,包括金士百已经同意购买巴斯持有的公司股权以及购买价格。
    “我代表巴斯公司对上周末披露保密信息提出最强烈的抗议。此披露严重违反了我们合营合同规定的保密以及我们在过去几个月就合营公司重组问题达成的谅解。我必须通知贵方,我们正在考虑对此披露作出反应,包括可能对四平金士百提出法律诉讼。”
    以上内容摘自王安信写于2000年1月17日的信。这封信是对双方谈判已经接近尾声时一个突发事件的反应。信里言明的情况是真的。四平市确实召开了一个会,卢志民在会上确实就巴斯与金士百谈判问题讲了话。双方确有协议,谈判最后签字前,都不向外界披露有关情况。王安信相信,金士百方违反了协议,并威胁要采取法律措施。
    这可能是卢志民的一大失误。他真的没有必要性急地提前披露不该披露的情况。原来,对金士百与巴斯的合资,四平有关方面非常关心,市委、市政府的机关干部和老百姓都关注。外界传闻很多,纷纷发出问询。卢志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讲那番话的。这就等于泄露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也不亚于政治秘密。如果王安信真的诉诸法律,卢志民有可能被判败诉,因而必须认错、道歉和做出经济赔偿。
    幸而王安信没来得及投诉。他不是巴斯人,他即将去职,他写信的目的也许仅仅是想在撤退之前,赢回一分,保留面子。
    如果他真的起诉就糟了。
    他肯定要败诉。
    卢志民不是鲁莽行事的,他知道后果,他有把握对付王安信。
今日金士百公司一角
今日金士百公司一角
    果然,在王安信发出那封信之后,有一位叫张伟的中国人给巴斯公司写了一封信。张伟是司机,给巴斯方的石里欧开车。该信内容如下:“我于(2000年)1月14日早7时30分,按正常去专家楼接外籍人员去公司上班,当我见到石里欧时,他有些心情十分不高兴地和我说:‘哎,巴斯的股转让给中方了。’后来其他人上车了,我们就一同到公司上班了。”
    这封信反映的情况发生于四平那个会议之前。这就说明,最先将有关情况“披露”出去的是外方的石里欧先生,有在场的中外双方好几个人作证。那么,违反协议的就是石里欧先生了。
    卢志民是在得知这种情况以后才到会上讲话的。
    王安信看到张伟的信以后再也不提泄密的事了。
    卢志民也不想节外生枝,买卖不成仁义在,好合好散吧,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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